在诸多类型的
诉讼业务中,
工伤事故类案件的委托是禁止采取全风险
代理收费方式的。
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凡涉及到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以及工伤
赔偿等事项的案件,均不得采用风险代理收费的方式进行处理。
工伤赔偿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
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对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加以禁止,这既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可以通过合理的经济成本来获取相应的法律援助,也能有效防止由于风险代理可能产生的各种权益损害现象的发生。
如果您在处理
工伤相关的法律事务时遇到了困惑,我们强烈建议您选择符合规范的代理方式,并且务必与您所聘请的律师就费用方式及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展开充分且深入的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