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之下,当公司出现
拖欠员工薪酬的现象时,依照法律规定我们应该首先选择以该公司作为被告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或者
民事诉讼。
然而,若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或许我们也有必要将这些股东当作共同被告进行提告:第一种情况是,倘若某位股东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其相应的
出资义务,导致公司无法在其应负担的利息范围内偿还
债务,那么这位股东就需要在其未出资本息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那部分
债务承担起
补充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则是针对那些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
有限责任的股东而言,一旦他们采取了逃避债务的行动,甚至给公司
债权人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失,那么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这些股东必须为此承担起
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是否适合将相关股东一并提起上诉,这主要取决于详细的
证据以及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
因此,强烈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务必尽可能地搜集到所有相关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等等,然后通过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