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
经济补偿金在法律术语中被普遍称之为“
赔偿金”。
此项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七条明文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一旦违反了这部法律关于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规定,都必须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进一步阐释,假如用人单位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定条件,如超出许可范围地
辞退员工、缺乏合法的理由或程序等问题,就必须承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全面审视并分析用人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