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并给予双重
赔偿之事宜,通常所涉及到的乃是
经济赔偿金的两倍之数。
具体说来,
经济补偿金额会根据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进行计算,即每年工作年限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
月工资的补偿。
而所谓的“月工资”,则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推算至十二个月期间内的平均薪酬数额。
假设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那么其必须依照上述“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金额,来向受到影响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譬如说,假如您为该单位服务长达五年,且每月平均
工资达到了八千元这一水平,那么按照常规的经济补偿方式,您将可以得到五乘以八千元等于四万元的补偿款;然而,若是用人单位采取了非法手段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将有权获得四万元乘以二等于八万元的赔偿金。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