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业禁止
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在全球范围内并无统一且明确的规定。
然而,通常而言,法院或
仲裁机构会参照诸多因素进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第
一,
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可能获得的预期收入;第
二,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所享有的薪资福利以及职务级别;第
三,原雇主因劳动者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而获得的潜在经济利益。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较为普遍采用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其
一,以劳动者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平均
工资为基准,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支付,例如,30%至50%之间,并且采取逐月发放的形式;其
二,则是按照固
定金额进行补偿,即每个月均给予相同数额的补偿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补偿金额过低,极易引起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担忧与质疑。
因此,对于具体的补偿金额,我们强烈建议各方在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之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充分协商,并将商议结果明确定义于协议之中。
如若未曾在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则可通过进一步协商达成
补充协议;倘若协商无果,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仲裁机构依据公平原则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