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若企业存在
拖欠职工
工资达三个月之久、拖欠额度达人民币一万元或以上,或者同时拖欠十位及以上员工薪资、累积金额达到人民币八万元及以上等情况,将构成
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而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列入社会
治安案件范畴:
【一】无正当理由,拖欠一位员工薪水达三个月及以上、累计资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之间的;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十位及以上员工薪水、累积资金额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的。
然而,当
司法机关经过审查后,发现并未存在上述
犯罪事实,或者该犯罪事实微不足道,无需予以
刑事追责时,将依法决定
不予立案,并向控诉方发出不予立案决定书,充分说明相关缘由。在此过程中,控诉人如对不予立案决定持有异议,可申请进行复议程序。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