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
劳动法律对于企业和个人的
劳动关系有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在雇佣
劳动者后的一个月内尚未与之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则应从第二个月起按照每月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薪资;
如该雇主未能按期与其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则在此之后的一年内都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薪水;值得注意的是,倘若雇主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凭借相关资料诉诸劳动
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从而强制雇主支付双倍的薪水补偿;另外,如发现雇主在支付
社保时存在不足额或未实际缴纳的情况,或者在支付
加班费方面存有亏欠问题,均可一并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并要求
赔偿。
据我国劳动
法规定,凡用人单位未按时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者,都必须接受
劳动监察部分的例行检查。一旦经劳动行政部门查证属实后,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对此可采取罚款作为罚款手段进行惩罚性措施。
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其实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检举材料,一经查实,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纠正这一
违法行为,并在必要时对其处以罚款。尤为重要的是,如果因为雇主故意拖延未立合同导致劳动者的
工资收入、
工伤、医疗等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在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的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可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支付
赔偿金、接受
行政处罚等
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