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
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中若干具体范围部分所明确指出的,工资总额的确立应该遵循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全部
劳动报酬作为基本出发点。
无论是公司各部门支付给每个职工的劳动酬金,抑或是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予以支付的工资,不管这些工资内容是被归入到成本计算范畴内的,亦或是尚未纳入成本计算的;
无论它们是否被国家法律规定纳入到奖金税征收项目之中;
也不管其支付方式是采取货币形式,或者是通过实物来进行体现,都应该完全纳入到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