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
拖欠职工薪酬
违法行为的
处罚问题,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前提下,若该企业在接到法院责令限期付款的依据后能积极履行清偿义务,则此类情况并不属于可针对其进行处罚的范畴之内。
然而,倘若企业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全部
欠薪,那么根据相关
法规,将会面临以下惩处措施:
首先,对于未能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履行
赔偿责任的
法人实体,上级部门有权予以严厉制裁;
其次,当用人单位采取转移资产、躲藏行踪等方式规避支付
劳动报酬义务或具有还款能力却拒绝履行
还贷义务且
涉案金额巨大时,经过政府相关机构的责令要求仍旧不予付款的,将视为构成
刑事犯罪,将面临处以三至七年
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
罚金;
再次,倘若故意拖欠薪酬导致严重后果的,累积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下,还将面临处以更为严苛的
刑法处罚;
最后,若是公司层面的
犯罪行为,不但要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处以罚金
刑罚,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处以上述一系列刑法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