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赔偿标准专题 > 建筑工地强制买的保险有用吗

建筑工地强制买的保险有用吗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是一款专门保障人身安全的商业性质保险产品,其主要承保范围包括了意外医疗费用、身故赔偿伤残赔偿和灼烫伤等多项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以下各项赔付:
医疗费用赔偿、误餐补贴、住宿交通费用补偿、必要的营养支持费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收入、护理费用,如果因为事故导致残疾,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辅助器具费用;
此外,由于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所产生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受伤程度较为严重或情况特殊的被保险人,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接受治疗,则可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在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将按照原有的正常工资水平进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