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
协议终止并有辞退事宜时,
劳动者可有权申领到相应补偿收益。
对于劳动协议终止之后,用人单位未能经过
协商一致继续续约的情况,那么该举措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笔
经济补偿金。
而这笔经济补偿金则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服务时间长短进行逐年计算,每一年的服务时间可对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基本薪资标准的
经济补偿。
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可视为等同一整年的服务时间;若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