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
劳动合同并非必要之要件。
只要用人单位与其雇员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务
雇佣关系,便有权利缴纳
社保费用。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在雇员正式担任职务后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提交相关资料以进行全新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