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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社保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对未能履行社保责任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之解析如下:
依据相关法规,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以及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额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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