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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未签劳务合同违法吗

1、根据法律规定,针对退休后再次受聘的员工,无需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用人单位无需自愿为这些雇员购买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并且在薪资待遇方面,相较于普通员工,退休返聘人员的薪酬并不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此外,当双方决定终止劳务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须承担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2、然而尽管无需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在招聘退休人员时仍需审慎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可选择为其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以提升保障水平;尽可能避免安排他们从事具有高风险性的工作任务;
同时,聘用期限应保持适度,建议尽量减少聘用退休人员的数量;
最后,双方仍需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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