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而言,当雇员满足累计服务年限超过30年这一条件,或距离法定
退休年龄仍有5年内的缓冲期,或因为自身健康状况可能对工作产生影响时,他们可以申请进行因疾病原因导致的内部
提前退休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细则,对接近法定退休年龄且最低服务年限已超过15年者作了明确规定,即雇员进入
退休倒计时阶段并且预计还需工作长达5年的时间,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其
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