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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单位能不出钱吗

对于员工在下班途中自行跌倒受伤这一情况,通常来说其雇主并不需要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由于这种状况无法被认定为属于工伤范畴之内,所以无论是工伤保险基金还是雇佣方均无义务为此类事故负起赔偿责任。
然而,若造成伤害的是第三方责任人,那么受害员工有权向该责任人寻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班途中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骑电动车摔伤的,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新修订: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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