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试用期辞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试用期辞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试用期内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并不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是提交辞职报告。相应地,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只需在试用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在试用期内选择离职的员工,无需按照传统的辞职报告格式进行书面申请,口头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其他非书面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对离职程序有特殊要求,则需按照其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2024-07-0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