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面临
倒闭企业的员工们,首要原则是破产企业应当根据各位员工在其单位中的服务年限来以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加以安置。
具体而言,每位员工根据其在该单位每满一年即需得到一个
月工资数额的标准作为
经济补偿。
而对于服务期限长达六个月至不足一年者,将按照满一年进行支付;
对于服务年限仅达六个月以下者,则需获得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之后,位于企业所属城市或其市辖区或县人民政府应积极采取如
转业培训、就业推荐、生产自救以及劳务输出等多元化方式,妥善安排破产企业的员工重返职场并寻找新的职业机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