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要求非全日制
雇佣关系必须签署书面的合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非全日制雇员就不能签署
书面形式的
劳动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共识。在此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主要针对
工资发放事宜进行约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相对简单明了,因此大部分情况下的
执行期限可能只会持续短短数天以便双方达成共识。因此,我们同意雇主和雇员可以不需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只需双方达成一致即可。在非全日制雇佣关系中,雇主或雇员双方无论哪一方均可随时选择结束此次合约。相比于普通上班族,非全日制雇员具有更高的灵活性,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终止合约,且不需提前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可以订立
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