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雇主在聘用
劳动者时未能
签订合同时属于
违法行为,如果因该问题引发了
纠纷,双方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或者直接发起劳动
仲裁进行维权。
对于仲裁裁决有任何异议的,劳动者还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
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合同的,便应依照该法的第八十二条条款向劳动者每月额外支付
双倍工资,并且需要在此基础上与劳动者同对方重新制定和签订有效的书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