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身处个体工商户行业的企业主来说,为旗下的员工办理
社保的程序可以概括如下:
首先前往当地的工商注册地人社局提出申请并设立账户,一旦顺利完成开户手续后,就可以开始着手缴纳社保费用了。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
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都可径直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