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金额,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定,且其数额至少应等于该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线。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者,则有权通过申请并自失业保险基金会处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在失业发生之前,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连续足额缴纳满一整年的失业保险费用;其次,非个人自我决定性地离开或终止工作;最后,需要经过失业登记,并且具备强烈的求职意向。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名词涵盖了下列几种情况:第一点即是指劳动合同已经正式期满;第二点为基于用人单位的提案以及双方在友好商量后达成共识,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三点则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雇或者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下将员工开除、除名;第四点是指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五点即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最后,还包括任何由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的特殊情况。《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