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欲申报工伤保险事宜,首先需为旗下员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进而取得工伤认定生效证书;其次是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充分收集各类必备文件资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司本身的法律地位实力证明文件及医疗费用凭证等等;当以上条件备齐后,便可向社会保障福利机构递交工伤赔偿申请,并等待社保经办机构依照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和支付相应款项。《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