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届满之后,若员工仍坚持进行正常的工作而未续签新合同,此时该员工有权主张自第二个月开始向雇主索求双倍于原本薪资水平的报酬。
然而需着重指出的是,如果自劳动关系确立以来满一整年后仍然未能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将被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在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按照每月两倍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薪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