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雇佣员工后的一个自然月内,与受聘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若未签署劳动合同,且受聘员工在该单位的服务期限不满一年,则可依法主张自入职次月起至实际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而当服务期限超过一年后,则可视作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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