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我想在此向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因故未能按时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时效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如果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后,伤情已经相对稳定,那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也可在此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