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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做几次

1、在人身伤害案件中,进行伤残鉴定是常见且必要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这类鉴定要等到有效治疗结束后进行,一般来说是在患者出院后的三个月内。
然而,若伤势已趋于稳定并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也可提前进行鉴定。
2、对于涉及到固定物的损伤,例如骨折治疗过程中所植入的钢钉等,必须在取出这些固定物之后,方可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枳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最新修订: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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