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工伤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详细的医疗诊断证明;
如果已经被确认为工伤,那么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则需要提供以下必备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已获得的确认为工伤的证书;
工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能够证明所提交的诊断证明和医疗病历资料真实性的有效证明;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各种检查、检验报告等整套完整的病历资料;
其他必需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