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情况下,享有经济补偿金权利。
经济补偿则按照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每增加一年的工作时间,便可获得一个月薪酬的标准作为补偿。
如果是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时间段内离职,则以一整年来进行换算;
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相应地只能获取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薪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执行,同时,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