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店铺若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规定,需向员工支付两倍于基本薪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劳动法规规定,雇主有责任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在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后仍未得到书面劳动合同,他们有权向雇主要求赔偿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雇主自雇佣员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此外,如果雇主违反该法规定,未能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每月需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没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赔偿应当从用工的第二个月算起,最多计算至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时截止,即单位最多可支付给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