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会自动延期,然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有权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延长,而该延长的时间可定为一年。
在此情况下,若劳动合同期限已经达到合同期满的条件,则双方劳动关系也就自然终止了。
此外,针对未延长前签署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未能及时续签,除非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提高或保持原有的薪资福利待遇,并且得到了劳动者的同意,否则,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