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能满足岗位的聘用要求,那么雇佣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然而,如若雇佣方在违法违规情况下解聘员工,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受影响的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具体而言,经济补偿主要根据劳动者为配合企业完成工作任务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来确定。
即,每满一年的工作经验,将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工作经验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的工作经验进行计算;
而对于工作经验未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将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