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未能按期发放员工薪资,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应得的薪酬权益及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
各级别劳动行政管理机关都享有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权。
如用人单位在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前提下,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犯,那么相关劳动行政部门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强制要求该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及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要求其支付因拖欠工资而产生的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