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伤赔偿争议出现时,相关方需要遵循以下程序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必须向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或者是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其次,自当事人已了解或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的一年之内,必须提出仲裁申请;
再次,申请人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以及申请书副本;
最后,还需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