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辞去工作,其薪酬将依照劳动合同所明确规定的试用期薪资水平进行结算。
在此期间,如有劳动者希望结束雇佣关系,只需提前三日告知雇主即可,无须经过雇主的批准。
待到第三个工作日结束时,雇主便需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为依据,对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办理相关的解约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