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申请长期休假而无法领取上月工资,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情况。
对于因患病需要申请长期假期者,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疾病救济费用;
若是因为生育原因申请长期假期,用人单位则应在未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前提下,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特殊情况。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克扣或无理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