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包含了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联系方式。
其次,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期进行明确规定,以便双方能够更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此外,还需明确工作职责范围、工作场所位置、工作时间安排以及相应的休息与休假制度。
对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最后,关于社会保险、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工作环境条件以及职业危害防范等重要条款,同样不容忽视。
在完成所有签署程序并加盖公章之后,劳动者个人应当妥善保存一份劳动合同以备不时之需。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