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医疗期满之后,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认为开始享有伤残待遇的情况下,可自主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除了有明确过失行为且符合辞退条件之外,用人单位都不应任意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对于工伤职工自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同等金额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