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用工之日起,劳动用人单位便开始与
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责任在身,应建立属下职工的名册以供查对。
在此基础上,劳动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
书面形式建立
劳动合同。
制定和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坚持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严守法律、行政
法规的各项规定,确保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要认真逐项审查每一条款,确保其内容与已协商达成的协议保持一致,并且在最后签署之前咨询相关人员,确定没有异议后方可签署。
《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