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首付款已经支付但尚未获取贷款批准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着退款可能性。
首先,我们明确一点,这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退款的确立需基于具体的原因,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若审慎分解来看,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若因申请人本身原因,例如:
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准确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等,这些因素导致银行无法批准其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即应承担起违约责任,也就意味着在办理退款手续过程中,需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然而,若申请未能得到审批的原因是受到了政策变更或者银行方面的原因,申请人此时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看看能不能成功将购房计划取消,从而获得退款。
最后,如果购房计划未能露面的罪魁祸首在于开发商本身,即由于他们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使得所需申请贷款的房产并不满足贷款资格的相关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必须全数退还首付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