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孕妇在哺乳期内,若因矿工而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后,有权基于可辞退之原因对其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劳动者如有下述情况之一,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即可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由于劳动者未能达到录用条件的标准,被用人单位证实确系不适宜继续任用;
(二)劳动者身犯重罪、不断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至于对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及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三)劳动者严重渎职、妄自尊大,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用人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
(四)劳动者同时与他方用工单位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导致其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受到了严重干扰或阻碍,而且,尽管用人单位已向其提出过警告并要求其改正,但对方并未予以理睬;
(五)由于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原因,导致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因缺乏必要的合法性而无效;
(六)劳动者由于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亦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