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根据所涉
诉讼标的额的规模来设立收费标准。
若涉及到财产方面的咨询事宜,收费基准为小于或等于一万元者,收取1000元至2000元;
而当诉求标的金额超出一万元且不足十万元时,我们将按比例收取5%至6%的费用;
对于超过十万元而不满一百万元的部分,则收取4%至5%的费用。
在此种收费模式下,无论最终战胜与否,
当事人均需先行支付所有的
代理费用,即便案件结果不利于您,该项金额亦不会予以退还。
2.在处理涉及
财产权益关联的法律事务时,经法律事务所与委托人双方一致商议并达成共识后,我们可优选执行风险
代理服务。
风险代理费用由双方共同商定确定,但最高收费额度不可超过整个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采用此种付费模式,双方须共同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若官司以失败告终,代理费用无需再行支付。
3.请注意,以上所述仅为律师代理费用,
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诸如交通、邮寄、住宿等额外费用,无论官司胜败与否,均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