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若用人单位在市场环境以及运营状况等方面遭遇困难和困境之时,有权依法实施
裁员措施以缓解经营压力并降低营运成本。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针对此类裁员行为,用人单位必须向特定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倘若在此后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所支付之补偿方案并不满意,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与洽谈,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劳动者有权
申请劳动仲裁以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
劳动争议的
仲裁请求期限通常定为一年,该时效自
当事人实际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开始算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