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应首先坚持以友好协商为主要途径,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和理解。
理论上讲,企业有义务在一个月以内完成
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
社保方面的所有相应手续。
倘若在这段时间里,用人单位并未主动提出
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则员工应责无旁贷地进行提醒,积极向单位请求签订劳动合同。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依然不为所动,不
签署合同的话,员工有权向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揭露用人单位未签定合同以及未缴纳社保这两种
违法行为。
同时,员工也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索取超出一个月未签定合同的
双倍工资报酬。
在员工开始工作之际,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最晚不能延迟至一个月以上。
假如用人单位未按照此项规定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便有权利主张支付未
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回报。
另外,某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与新
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版劳动合同,等员工正式通过
试用期后才会重新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但这种做法也是违背了国家法律
法规的。
事实上,试用期是包含在整个
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
而若劳动合同仅仅只标明了试用期,那这个试用期其实并不合法存在,它所占的那个期限就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了
试用期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结束后却又未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同样有权利主张未
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回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