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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签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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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068人看过
导读:一般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责、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等。若不满足,第三次仍可能签固定期限合同。
第3次签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吗

一、第3次签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吗

一般情况下,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二是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也不存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第三次签订的合同仍可能是固定期限合同。

二、第三次签合同就一定是无固定期限吗

第三次签合同通常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若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关系终止,就不会涉及第三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第三次签合同不一定必然是无固定期限,要结合用人单位意愿、劳动者选择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情形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第三次签合同不签无固定期限合法吗

第三次签合同,若同时满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且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其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合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此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的,自应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若不满足上述法定情形,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合法。

在探讨一般情况下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法定条件呢?另外,若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放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益,之后能否反悔呢?这些都是与该问题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如果您对这些后续问题或者上述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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