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与社会保险的单位不一致所可能带来的诸多潜在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在发生工伤事件之后,可能无法得到相关机构的准确认定。
在发生工伤之后,雇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与其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然而,若该雇员隶属于不同的公司主体之下,社保机关将有可能无法对其进行工伤对应资格的确认,由此导致的所有相关责任及费用则需要由作为企业方的您来承担;
其次是,雇员所交纳的社会保险可能无法被相关单位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