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成功完成社保的跨地域转移,您应当遵循以下具体步骤及要求:
首先,确保已与原有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达成离职协议,确立好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
其次,请原任职公司协助迅速办理社保账户的相关撤销以及个人档案的迁移手续,同时向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并妥善保管其开出的参保缴费凭证;
接下来,需在全新的就业城市寻找接收单位或自行注册公司,并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入会申请及对接手续办理;
最后,按照规定按时缴纳在新参保地的社保费用即可顺利完成社保的跨地域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