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劳动合同时限到期,贵公司决定不再与您续约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您是有权领取失业救济金的。
然而,请注意,领取失业救济金还需满足以下几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首先,您之前的雇主及其个人必须已经在您失业前所缴付的失业保险金达到连续一年的期限。
其次,您本次失业并非出于自己个人的主观意愿,即,它应当是非自愿性的。
第三个必备条件便是,您必须已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失业登记手续,并对求职方面表现出积极的兴趣。《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