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无故辞退员工应当如何赔偿呢

无故辞退员工应当如何赔偿呢

1.对于在本公司(或组织)连续任职两年及以上的员工,将以每个自然年内的实际服务时间为基准,按照月度固定薪资的相应比例进行薪酬发放奖励;
2.对于在六个月至不到一年的时间段内为本公司(或组织)贡献劳动的员工,亦按照完整的年度长度来计算薪酬福利待遇;
3.对于月度固定薪资水平比公司(或组织)所在地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高出三倍甚至更高者,其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应根据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额度予以支付。
然而,对于此类员工的经济补偿期限不得超过最多十二年;
4.若公司(或组织)并无明确且合乎法律法规的原因而单方面决定与某个员工解除雇佣关系,则必须依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4-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