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加盖公章的问题处理,若已得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的签字确认,那么该劳动合同应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如双方均未确实签字签署,则该劳动合同尚不能马上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在实际操作中,尽管劳动合同未能书面双方签字确认,但是当事人双方已经按照已拟定的协议约定实质性地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该份合同仍然应当视为具备有效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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